铜陵严查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 劝告自行拆除相关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2022-05-21 08:25 铜陵发布
铜陵市关于开展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的通告
为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着力提升油品质量,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消除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7月31日在全市开展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范围内有以下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在2022年5月31日前停止违法违规行为,自行拆除相关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一)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从事汽油等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的违法行为。
(二)未取得成品油经营许可,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的违法行为。
(三)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成品油经营的违法行为。
(四)非法使用流动加油车(船)从事成品油经营的行为。
(五)生产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的违法行为。
(六)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和计量作弊违法行为。
(七)利用自备加油点、撬装式加油装置从事非法经营行为。
二、整治期间,经营单位和个人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停止违法违规行为、自行拆除相关设施、消除安全隐患的,依法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
三、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妨碍执法、暴力抗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置,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投诉举报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
投诉举报电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市公安局110,市生态环境局12369,市交通运输局12328,市应急管理局12350,市商务局0562-2827129,枞阳县0562-3212854,铜官区0562-6863641,义安区0562-8817315,郊区0562-5823250。
五、本通告自2022年5月1日起执行。
铜陵市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
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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