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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女子上班1个月竟倒贴600元?劳动监察部门已立案调查

2022-01-26 07:51 合肥晚报

  杨佳丽(化名)是肥东禹州中央广场芳郁家居生活馆的店长,最近,她收到了12月的工资条,定睛一看,自己12月的应发工资竟然为-292.56元,加上社保扣除360.06元,实发工资只有-652.62元。怀着7个月的身孕辛辛苦苦干了一个月,这倒贴上班的事,如何发生,又是否合理呢?

  【事件回顾】

  未完成“任务”工资被扣成负数

  杨佳丽的这份工作,底薪2200元,岗位工资600元。除掉社保,她每个月拿到手的钱在2400元出头。

  为什么会出现负数的工资?杨佳丽说,公司在肥东吾悦广场有新店开业,老板给员工们定了售出“10张3000元家纺产品充值卡”的任务,在去年12月18日到31日期间,完不成就要罚款3000元。

  对此,杨佳丽认为,这样的任务很难完成。顾客充值1000~2000元的也很少,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她的同事也没有按时按量完成任务,都被扣了钱。

  【部门介入】

  已经受理投诉并立案调查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月19日上午,杨佳丽来到肥东县劳动监察大队,将自己的遭遇反映给了现场工作人员。她表示,除了克扣工资以外,公司方还没有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

  1月25日上午,记者联系了肥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该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文旭透露,他们已经及时帮助杨佳丽联系了法律援助的律师,梳理了相关诉求,仲裁申请书也已经提交给仲裁委员会被受理。

  目前,该事已经有了新的进展。文旭透露,1月22日上午,公司方已经给杨佳丽转账了上月的工资1650元,其余部分双方仍存在争议。目前,已经立案调查,并去其两个门店下达了询问书,公司方面仍在补充材料。

  “后续,如果经查证事实成立,我们将责令公司限期改正。”文旭表示,该公司如不改正将依法进行处罚。

  【律师说法】

  公司行为已经涉嫌违法

  这样倒贴上班的事,是否合法呢?对此,安徽大森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闻婷婷表示,公司这样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一方面,用工1个月以上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就已经构成违法行为。超过一个月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最多为11个月。

  《劳动法》还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杨佳丽在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公司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当月工资。即使公司和员工之间有另外的奖惩约定,也要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惩罚。

  闻婷婷介绍,《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得到的基础工资以及扣减后工资总和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通常,如遇到类似情况,劳动者首先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

  合肥报业全媒体见习记者 任海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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