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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安徽!楼上宾馆漏水楼下影院损失百万!闹上法庭后事情变得更蹊跷

2021-05-10 07:56 安徽电视台

  王女士在淮南市朝阳中路经营了一家影院,不过从两年前开始,她就陷入了无尽的烦恼中。因为房屋漏水的原因,现在她的影院已经处于瘫痪状态,不仅不能继续经营而且还要每天派人值守。

  楼上漏水 法院调解难执行

  王女士说,瑞金大厦三楼是她从淮南市康博置业有限公司租来的房子,2011年开始经营影院,但是自从2015年楼上开了一家宾馆后,影院就出现了漏水的情况,在多次找到楼上协商后,对方也曾出面修理过,但问题并没有根本解决,王女士说如今整个影院单纯硬件的损失已经过百万了。

  楼上长期渗水使得楼下影院被迫停业,同时也让房屋的产权方康博置业损失了房屋的租金。为此,淮南康博置业有限公司曾在2019年5月,将楼上宾馆经营者及四楼的房屋产权人告上了法庭。在法院民事调解的过程中,他们没有要求楼上进行赔偿,只是要求对方错开影院的放映时间进行彻底维修。

  调解书是“一张废纸”?

  按照民事调解书的约定,60个工作日内四楼的宾馆要对管道和排水问题进行修复,然而问题并没有按照调解书的约定进行下去。

  2019年8月,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康博置业有限公司的执行申请,又是一番等待后,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更让他们不能理解的是案件被终结,不仅原告没收到通知,当初的被告以及担保人——四楼房屋的产权人沈颂娜,似乎并没有受到任何的失信惩罚。

  在记者的陪同下,康博置业的负责人王乾来到了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在信访室,一位执行庭的工作人员解释说,楼上的房屋产权人沈颂娜对于维修问题还是比较配合的,之所以一直没有维修彻底,也有各方面的原因。

  法院工作人员:主要是沈颂娜一直很配合。

  王乾:一直就是这个态度,但从来不修,我觉得你们应该强制执行啊,该限高的限高,我不能再等了,都两年了,我租金损失都一百万了。

  法院工作人员:强制执行怎么执行呢?这是房屋。

  王乾:我有没有让她赔我损失,我就考虑到这个邻里关系,六十天之内你帮我去修复啊。

  法院工作人员:这个达不到啊,六十天之内谁给你去修复呢?那她不去怎么办呢?

  王乾:强制执行啊。

  法院工作人员:强制执行就能修了吗?

  王乾:为什么没有任何限制高消费的措施呢?

  法官承诺给答复 等了半月没结果

  申请强制执行一年多了,可现在楼上宾馆的水还在滴滴答答地流,而且执行案件在申请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终结,那么执行庭在终结案件之前究竟做了什么工作?案件终结的理由又是什么?

  从康博置业在网上查询到的执行裁定书中,我们看到执行庭终结案件的理由是认为“调解书未能查明原因及侵权主体”。

  王乾找到了执行案件的审判长吴雪松,听闻王乾并没有收到过执行裁定书,吴庭长似乎并不感到意外,他要求王乾把诉求写下来。

  面对王乾的质疑,这位吴庭长没有过多解释,他表示会找到具体经办的工作人员详细了解,而说起案件终结的理由,吴庭长有些不耐烦了。

  王乾:漏点是被申请人去找的呀?

  吴雪松副庭长:她找不到漏点就你去垫付。

  王乾:你们法院给我写个东西,我来修没问题。她作为担保人为什么不承担任何责任,该限高为什么不限高?

  吴雪松副庭长:沈颂娜承担担保责任,承担什么担保责任?你跟我讲担保责任是什么?

  本来想问问终结的原因,哪知道这位吴庭长却反问起王乾来,那么被申请人为何没有被“限高”呢?王乾还是一肚子疑惑。之后王乾按照执行庭工作人员的要求写好了诉求,也放进了意见箱。然而,截至记者发稿前,康博置业依然没有等来法院的任何回复。对此,我们也咨询了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执行案件的终结是否需要告知申请人呢?

  陈冲律师:

  执行法官在终结本次执行之前是应当通知到申请执行人的,告知申请执行人我们为什么会把本次执行终结了。

  调解书上,被申请人是明确承认自己的侵权事实,而且同意把损坏的房屋维修好的。终结书里说没有明确的侵权主体是违背了双方真实的调解意愿了,那你这个终结书等于就是把调解书的真实意思给推翻了

  最高院对终结执行的要求很明确,最基本一点就是要穷尽执行,也就是说你要把该做的都做了,确实没有办法了,那你才能终结本次执行。

  都说做生意和气生财,本就是楼上楼下的邻里关系,却因为漏水一事走上了法庭,然而当被侵权人把希望寄托给法院时,他们收获的不是等待就是意外,一张民事调解书难道真的等同废纸一张吗?我们希望田家庵区人民法院能给当事人一个合理的解释,我们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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