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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将人打成重伤 刑拘十几天就被放了出来 是因为……

2021-04-20 15:47 安徽电视台

  去年6月份,张先锋在池州市贵池区迎宾馆大酒店的饭桌上被老乡打成了重伤,到了今年2月份,公安机关依法将打人者刑事拘留。可是,让张先锋一家人不解的是,才过了十几天,打人者却被放了出来。

  重伤他人未批捕 伤者家属存质疑

  去年6月份,张先锋在池州市贵池区迎宾馆大酒店的饭桌上被老乡打成了重伤,到了今年2月份,公安机关依法将打人者刑事拘留。可是,让张先锋一家人不解的是,才过了十几天,打人者却被放了出来。

  今年2月23号,张先锋的妻子刘竞艳在手机上刷到了一条抖音视频。

  刘竞艳说,她在抖音上看到,他在外面吃酒。

  刘竞艳口中的“他”,正是重伤丈夫张先锋的人。

  刘竞艳很奇怪,人已经刑拘了,现在怎么放出来了,他们都不知道。

  重伤张先锋的人,在刑拘了十几天后,就获得了自由,而被打的张先锋,还躺在病床上,连说话都显得有些吃力。

  张先锋的家人对警方释放打人者的做法之所以有异议,事情还要从头说起。张先锋原来是池州市迎宾馆大酒店的员工。2020年6月21号,枞阳老家的村支书带了一帮人到他上班的酒店吃饭,并要求他作陪。席间,因为言语上的冲突,张先锋被人打了。

  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陈张胜说,嫌疑人是用钝器击打被害人,击中了被害人的眼部。

  刘竞艳说,头部也受了伤,眼睛开始的时候受伤,右眼现在是失明了,左眼只有0.2了。

  今年2月6日,池州市贵池区警方对张先锋的伤情进行了鉴定:鉴定意见是张先锋右眼部损伤,属重伤二级,左眼部软组织挫伤,属轻微伤。就在同一天,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刑警大队,对这起伤人案件,以故意伤害案件立案侦查。

  陈张胜表示,构成了重伤二级,他们就依法对嫌疑人刑事拘留,在2月8号的时候就刑事拘留了。

  在刑拘的过程中,警方还向贵池区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

  陈张胜介绍,拘留以后他们是在2月14日,提请贵池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的。

  可是,张先锋的家人并没有等到警方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消息,却因为一条抖音视频了解到,犯罪嫌疑人胡某在刑事拘留的第15天,被放了出来。

  那么,警方为什么要释放犯罪嫌疑人呢?

  陈张胜表示,检察机关认为,相对来说不具备社会危险性,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无逮捕必要。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检察院第一监察部工作人员于国云说,当时做出的决定是不予批捕。

  陈张胜说,然后他们就依法对胡某进行取保候审了。

  张先锋的姐姐张金萍说,胡某因为前面没有批捕,才做的取保候审的。

  刘竞艳表示,她一直纠结这个问题,为什么重伤二级,还给胡某取保候审。

  检察院回应不批捕原因

  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刑警大队,按程序向贵池区检察院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可是,检察院做了不予批捕的决定。最后,刑警大队只能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由刑事拘留转为取保候审。可是,受害人张先锋的家属却十分疑惑,胡某致人重伤,检察院为什么不批捕呢?

  做出不予批捕决定的是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的检察人员于国云。

  于国云介绍,法条规定,应当逮捕的情况第一个他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二个,他曾经故意犯罪;第三个,他到案以后没有如实的供述自己的真实身份情况;但是,具体到这个案件来讲,胡某作为犯罪嫌疑人,而被害人是重伤二级,按照法律规定,重伤二级是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说他本身是不符合应当逮捕的情况的。

  《刑事诉讼法》规定,可能判处10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予以逮捕,但是,可能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就不用逮捕了吗?

  于国云表示,首先法律明确规定,10年以上是应当逮捕,而对于10年以下的,还要进一步判断他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

  《刑事诉讼法》明确,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也就是说,可能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是否逮捕,检察院要审察他的社会危险性。

  于国云说,评价社会危险性的情况下,还是要根据法条的规定。第一个看他有没有可能实施新的犯罪,在一个有没有干扰毁灭证据,以及包括对被害人打击报复,那么,通过侦察机关提供给他们的材料反映,这个被告人胡某本身不具有这一系列行为的。

  《刑事诉讼法》还指明,认罪认罚也是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于国云说,在他们审察逮捕期间,胡某还表示了自己愿意认罪认罚。

  张金萍说,胡某有悔意的话,跟他们协商,取得他们谅解,他们也不是那么不近情理。

  于国云说,胡某拿了90万到第三方账户上去,就是作为赔偿的保证金,这个90万块钱,已经打到胡某律师的律师事务所账户上面了。

  除了社会危险性审察以外,于国云还考虑了犯罪嫌疑人的家庭情况。

  张金萍表示,还有一个理由就是离异的,她觉得胡某没有老婆不能作为依据。

  于国云说,胡章祥具有家庭特殊情况,他没有配偶,家里还有未成年人子女,包括年迈的父母,如果把胡章祥采取羁押措施的话,反而不利于赔偿这个事情进一步处理。

  虽然,张先锋家属有异议,但是,池州市贵池区检察院依然维持不批捕的决定。

  对此,张先锋的家属表示,他们还要向当地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反映情况。

  犯罪嫌疑人重伤他人,贵池区人民检察院不予批捕,引起了受害人家属的质疑。检察人员解释了一些不批捕的原因,其中就包括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认罪是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罪行,对指控犯罪事实无异议。认罚是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愿意接受处罚。在节目中,检查员强调犯罪嫌疑人认罚的依据是,拿出了90万元,并表示愿意赔偿损失。可实际上,这90万元,是存放在犯罪嫌疑人代理律师所在事务所的账户上,且不说犯罪嫌疑人可以随时拿走这边钱,问题是,他有没有拿这边钱给受害人治疗?有没有及时的弥补受害人?有没有人让受害人感受到他悔罪的诚意呢?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认罚考察的重点是犯罪嫌疑人的悔罪态度和悔罪表现,应当结合退赃退赔、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因素来考量。可是,节目中的受害人受伤大半年了,依然卧病在床,四处求医问药,而家属却表示,犯罪嫌疑人对他们是不闻不问。那么,这样的认罪认罚,又从何说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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