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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地决定:每月通报公职人员交通违法行为!

2021-03-09 06:28 市场星报

  记者从池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获悉,该市“创城”指挥部决定自3月6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职人员和公务用车交通违法行为通报工作。届时,池州市文明办每月将把公职人员不文明交通行为和公务用车交通违法行为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抄告给公职人员和公务用车所属单位。涉事公职人员所属单位视情对相应人员进行批评谈话、内部通报等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市文明办。

  据介绍,池州市此次公布的公职人员和公务用车交通违法行为具体通报对象为:该市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和国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的工作人员;纳入该市管理的社会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国属控股企业工作人员;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所属车辆。

  具体通报类型包括:现场查处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停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现场查处的非机动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越线停车、非法安装遮阳篷等交通违法行为;现场查处和电子监控设备摄录的行人闯红灯、乱穿乱行等交通违法行为;非现场摄录的公务用车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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