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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屯溪区众康乐大药房、歙县民康药店被处罚

2021-01-19 15:34 黄山市医保局

  近日,黄山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定点医药机构违规问题的通报,涉及屯溪区众康乐大药房和歙县民康药店。

  为严厉打击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各级医疗保障部门通过日常审核、系统抽查、现场稽核、专项治理等方式不断强化对医保基金的监管,依法依规查处了一批定点医药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现将有关情况作简要通报。

  一、屯溪区众康乐大药房进销存管理混乱等问题

  经现场检查,该药房存在部分药品价码标签放置不规范、未及时更新上传药品信息及药品厄贝沙坦进销存管理混乱等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支出43元。医保部门根据《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黄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医保基金43元,并予以5倍扣款215元,合计258元;(2)暂停医保刷卡结算处理,暂停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3)责令限期整改。

  二、歙县民康药店违规串换药品问题

  经现场检查,该药店存在串换药品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基金支出50元。医保部门根据《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黄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医保基金50元,并予以3倍扣款150元,合计200元;(2)暂停医保刷卡结算处理,暂停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28日;(3)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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