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虚作假!安徽锐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通报
2020-05-26 09:14 六安市住建局
近期,六安市住建局对申请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
经查,安徽锐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申报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过程中,技术负责人业绩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部令第22号)第三十五条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第三条等规定,决定对安徽锐美建筑工程表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并将其不良行为在六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公布。
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1年内不受理该单位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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