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警方1-9月摧毁51个涉黑组织 市民举报最高可获5万元奖励
2018-10-18 10:35 安徽省公安厅
黑恶势力是危害社会稳定、影响动摇党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为此安徽警方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摧毁涉黑组织5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63个,破获刑事案件2482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力促进了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向好,今年1-9月,全省刑事立案数同比下降10.1%。同时查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将给予人民币1万元至5万元的奖励。》》》推荐阅读:吓人!肥东一农妇家中来了一条一米长的蛇 民警上演“捕蛇大战”
根据中央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明确将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组织策划群体性事件、组织雇佣网络“水军”、“职业医闹”、跨国跨境等13类黑恶势力列为重点,全面实施精准打击。
安徽省公安厅针对“套路贷”违法犯罪高发态势,在全省公安机关集中部署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先后打掉涉嫌“套路贷”违法犯罪团伙60个,其中涉黑组织16个。
截至目前,省公安厅先后对31件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挂牌督办,会同省检察院对19件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联合挂牌督办,并提请公安部“扫黑办”和省“扫黑办”分别对2件、19件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挂牌督办。
根据斗争形势需要,跟进部署开展“六进六必”专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发动群众踊跃检举揭发黑恶犯罪,营造斗争浓厚氛围。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共收到群众举报4781件,印制、张贴两高两部《通告》46.35万张,敦促905名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
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共摸排涉黑涉恶线索1527条。各地公安机关共阶段性核查反馈涉黑涉恶线索230条,提请办结涉黑涉恶线索121条。
奖励办法明确:公民可以通过互联网、来信、现场反映等多种方式实名或者匿名向我省公安机关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举报线索内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公安机关未发现或掌握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线索;二是正在被立案侦查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所实施的但公安机关尚未发现或掌握的犯罪案件线索;三是公安机关正在追捕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的具体落脚点或藏身地线索。
公民向公安机关举报黑恶势力犯罪、提供相关线索并经查实,按照本办法规定给予奖励:查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将给予人民币1万元至5万元的奖励;查获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将给予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的奖励;查获一般恶势力团伙的,将给予人民币2千元至1万元的奖励;破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每起案件将给予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的奖励;抓获黑恶势力团伙成员的,将给予人民币5百元至5千元的奖励。公安机关将保障举报人安全。
奖励
公民举报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发挥作用分为直接作用和间接作用。公民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根据其作用大小和核查结论不同,按下列标准奖励:
(一)查获黑社会性质组织:起直接作用的,奖励人民币20000—50000元;起重要作用的奖励人民币10000—20000元。查获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起直接作用的,奖励人民币10000—20000元;起重要作用的,奖励人民币5000—10000元。查获一般恶势力团伙的:起直接作用的,奖励人民币5000—10000元;起重要作用的,奖励人民币2000—5000元。
(二)破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起直接作用的,每起案件奖励人民币1000—2000元;起重要作用的,每起案件奖励人民币500—1000元。
(三)抓获黑恶势力团伙成员:起直接作用的,抓获团伙头目或骨干成员奖励人民币2000—5000元,抓获一般团伙成员奖励人民币1000—2000元;起重要作用的,抓获团伙头目或骨干成员奖励人民币1000—2000元,抓获一般团伙成员奖励人民币500—1000元。
同一人举报而查获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该团伙成员及破获团伙成员所实施的犯罪案件,在其中较高奖励幅度内确定奖励金额,不重复奖励,最高不超过50000元。多人共同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公安机关最先受理该线索的举报人。多人同时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举报人协商分配奖金,协商不成的平均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奖励范围:
(一)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
(二)犯罪嫌疑人、在押人员检举揭发的;
(三)公安机关事先掌握的;
(四)国家工作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知悉的;
(五)其他不属于奖励范围的情况。
第十五条 奖励在举报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被查获、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被抓获,相关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侦查终结后兑现。
具体认定标准和认定时间:黑社会性质组织为公安机关以《刑法》二百九十四条移送审查起诉后;恶势力犯罪团伙为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移送审查起诉后。
公民举报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公安机关在相关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的10日内,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后,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匿名举报或无法通知的,公安机关在当地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布。
举报人自接到领奖通知或获奖信息公布之日起1个月内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愿放弃。
奖金领取方式:
(一)举报人到公安机关指定地点当面领取奖金的,举报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供举报材料复印件或简述线索内容。
(二)举报人委托他人领取奖金的,领取人需同时提供本人及举报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供举报材料复印件或简述线索内容。
(三)匿名举报人本人或委托他人领取奖金的,需提供举报人代码(匿名举报时,举报人使用6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的密码),并提供举报材料复印件或简述线索内容。
本办法由省公安厅负责解释,自2018年9月10日起实行。《安徽省公安机关公民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安徽省公安机关黑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方式:
安徽省公安厅“扫黑办”
电话:0551-62801304
举报邮箱:shcexsjb@163.com
邮寄地址:合肥市安庆路282号安徽省公安厅打黑队
合肥市公安局“扫黑办”
电话:0551-62928333
举报邮箱:hfshce@163.com
邮寄地址:合肥市寿春路276号合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打黑队
淮北市公安局“扫黑办”
电话:0561-3055660,15656172803,15656158253
举报邮箱:hbsh6872380@163.com
邮寄地址:淮北市人民中路282号淮北市公安局扫黑除恶办公室
亳州市公安局“扫黑办”
电话:5520110
举报邮箱:bzgash@163.com
邮寄地址:亳州市公安局扫黑队 邮编:236800
宿州市公安局“扫黑办”
电话:0557-3662252、0557-3662253
举报邮箱:2756567120@***.com
邮递地址: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508号宿州市公安局扫黑除恶办公室
蚌埠市公安局“扫黑办”
电话:0552-110;0552-2089662
举报邮箱:2285981339@***.com
邮寄地址:蚌埠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二大队
阜阳市公安局“扫黑办”
电话:0558-2353049
邮箱:fuche86567@163.com
邮寄地址:阜阳市三清路567号阜阳市公安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淮南市公安局“扫黑办”
电话:0554-6611839、0554-6611131
邮箱:hngadhcejbxx@163.com
邮寄地址:淮南市山南新区和悦街淮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三大队
滁州市公安局“扫黑办”
电话:0550-110或0550-3322110
邮箱:CZSSHCE@163.com
邮寄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11号滁州市公安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安市公安局“扫黑办”
电话:0564-3378035
邮箱:xjzdxjzd@163.com 邮寄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六安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马鞍山市公安局“扫黑办”
电话:110、0555-2422094
邮箱:马鞍山“诗城剑客”微信公众号
邮寄地址:马鞍山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佳山乡九华东路2017号)
芜湖市公安局“扫黑办”
电话:0553-2937505;
邮箱:whgaxj@126.com;
邮寄地址:芜湖市鸠江区赤铸山东路芜湖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宣城市公安局“扫黑办”
电话:0563-3019938或0563-3372361
邮箱:xcsgajxzzddhd316@***.com
邮寄地址:宣城市公安局大楼10楼1017室或宣城市公安局大楼3楼316室
铜陵市公安局“扫黑办”
电话:0562-2868866、15756007367、15756007153
邮箱:tlsh2868866@163.com
邮寄地址:铜陵市铜官区湖东路1861号铜陵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三大队
池州市公安局“扫黑办”
电话:0566-2213052、0566-110
邮箱:czshce@163.com
邮寄地址:池州市贵池区东外环路池州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侦查大队(有组织犯罪侦查队)
安庆市公安局“扫黑办”
电话:0556-5512656或0556-5292277
邮箱:aqshb123@163.com
邮寄地址:安庆市宜秀区振风大道110号公安局新址安庆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黄山市公安局“扫黑办”
电话:0559-2323236 0559-2323246
邮箱:hsshce@***.com
邮寄地址:黄山市屯溪区长干东路108号黄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专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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