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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合肥高新区小学学区划分图 官方版高新区2018小学学区图及招生方案

2018-06-09 12:18 网络综合

  6月9日上午9点,合肥市教育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18年合肥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高新区、新站区、包河区、经开区这七大城区的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今年高新区初中学区有哪些变化呢?与去年有何不同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推荐阅读:2018合肥包河区42所小学学区划分文字版出炉 附包河区小学学区划分大图

  官方版高新区2018中小学学区划分示意图

  1.合肥市二十中学

  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蜀南庭苑内;

  学区内小区名称(含在建小区):蜀南庭院 保利西山林语 乔治庄园 蜀山别院

  2.合肥市城西桥学校

  地址:城西桥村城西桥街道东

  学区内小区名称(含在建小区):城西桥村、三岗村、河西村、城西桥家园(在建)

  3.合肥市梦园小学(东区)

  地址:天柱路19号

  学区内小区名称(含在建小区):御景山庄、岚翠苑、和庄别墅、碧海山庄、蜀山名筑、城市庭院、城市风景、园景天下、蜀湖湾小区、蜀翠苑、梦园小区、金濠广场、望园小区、幸福里程、拓基城市广场、新西茗阁、电建小区、顶间花园、优活公寓、环东小区(部分)等

  4.合肥市兴园中学

  地址:海棠路99号

  学区内小区名称(含在建小区):兴园南北区、上铁银欣花园、富临广场、百商尚城花园、白帝海棠小区、淮矿馥邦天下、华地紫园、圣联香御公馆、海岸星辰、瑞和山水居

  5.合肥市永和学校(小学部)

  地址:彩虹路988号

  学区内小区名称(含在建小区):2017年学区内:永和家园1、2、3期、幸福金色年华、雍锦半岛、祥园金港湾

  6.合肥市永和学校(中学部)

  地址:彩虹路988号

  2017年学区内:永和家园1、2、3期、幸福金色年华、雍锦半岛、祥园金港湾、海亮九玺、华纺新华城、祥源城、阳光御湖院

  7.合肥市第六十二中学(中学部)

  地址:玉兰大道3号

  学区内小区名称(含在建小区):车城小区、江南新村、紫兰苑、御景城、保利梧桐语、百商悦澜山(百商玉兰公馆)

  8.合肥市第六十二中学(小学部)

  地址:玉兰大道3号

  学区内小区名称(含在建小区):车城小区、江南新村、紫兰苑

  9.合肥市第六十二中学(北区)

  地址:枫林路

  学区内小区名称(含在建小区):蜀南庭院 保利西山林语 乔治庄园 蜀山别院 (只招初中)

  10.合肥高新创新实验小学

  地址:创新大道1343号

  学区内小区名称(含在建小区):祥源城;阳光御湖苑;悦湖山院

  11.合肥市桂花园学校(东区)

  地址:环湖东路386号

  学区内小区名称(含在建小区):和一花园

  12.合肥市桂花园学校(西区)

  地址:黄山路629号绿城桂花园西门

  学区内小区名称(含在建小区):绿城桂花园、蓝鼎海棠湾、华润澜溪镇、蜀峰湾、 国轩K西嘉(西蜀名苑)

  13.合肥市梦园中学西区

  地址:燕子河路与梅雨池路交口

  学区内小区名称(含在建小区):湖山源著小区、复兴家园、岭湖墅、新华御湖上园、汇景城市中心(在建)

  14.梦园中学

  地址:天通路9号

  学区内小区名称(含在建小区):梦园小区、园景天下、城市风景、望园小区、拓基广场、电建小区、蜀山名筑、碧海山庄、和庄、蜀翠苑、蜀湖湾、桂花园、澜溪镇、蜀峰湾、国轩名苑、环东小区、和一花园、海棠湾、优山美地、优活华庭等

  15.合肥市新麓小学(合肥市蜀麓小学改名为合肥市新麓小学)

  地址:梧桐路866号

  学区内小区名称(含在建小区):悦澜山小区、玉兰公馆、御景城小区、保利梧桐雨小区、瑞和山水居

  16.合肥市梦园小学(西区)

  地址:复兴路与文曲路交口

  学区内小区名称(含在建小区):复兴家园、长宁家园、嶺湖墅、新华御湖上园、金茂湾

  17.合肥市兴园学校

  地址:银杏路9号

  学区内小区名称(含在建小区):兴园南北区、上铁银欣花园、富临广场、百商尚城花园、白帝海棠小区、淮矿馥邦天下、华地紫园、圣联香御公馆、海岸星辰

  18.合肥市杨林小学

  地址:百草街1号

  学区内小区名称(含在建小区):海亮九玺、新华华纺城

高新区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信息表序号学校名称地址学区内小区名称(含在建小区)1合肥市第二十中学望江西路蜀南庭院  保利西山林语  乔治庄园  蜀山别院   2合肥市城西桥学校城西桥村城西桥街道东城西桥村、三岗村、河西村、城西桥家园(在建)3合肥市梦园小学(东区)天柱路19号御景山庄、岚翠苑、和庄别墅、碧海山庄、蜀山名筑、城市庭院、城市风景、园景天下、蜀湖湾小区、蜀翠苑、梦园小区、金濠广场、望园小区、幸福里程、拓基城市广场、新西茗阁、电建小区、顶间花园、优活公寓、环东小区(部分)等4合肥市兴园中学海棠路99号兴园南北区、上铁银欣花园、富临广场、百商尚城花园、白帝海棠小区、淮矿馥邦天下、华地紫园、圣联香御公馆、海岸星辰、瑞和山水居5合肥市永和学校(小学部)彩虹路988号2017年学区内:永和家园1、2、3期、幸福金色年华、雍锦半岛、祥园金港湾6合肥市永和学校(中学部)2017年学区内:永和家园1、2、3期、幸福金色年华、雍锦半岛、祥园金港湾、海亮九玺、华纺新华城、祥源城、阳光御湖院7合肥市第六十二中学(中学部)玉兰大道3号车城小区、江南新村、紫兰苑、御景城、保利梧桐语、百商悦澜山(百商玉兰公馆)8合肥市第六十二中学(小学部)玉兰大道3号车城小区、江南新村、紫兰苑

   

 

  

 

  合肥高新区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

  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合肥高新区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安徽省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基〔2018〕9号)和《关于合肥市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2018〕114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改革,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努力促进教育公平,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加快“财富高新、美丽高新、和谐高新”建设提供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就近免试原则。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免试入学,杜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切形式的考试招生行为,杜绝跨行政区“掐尖”招生或招收特长生,杜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等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二)划片入学原则。各公办学校要按照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三)依法依规原则。义务教育学校应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要求。杜绝不按统一部署、不按时间节点的招生行为。各学校须严格实行“阳光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等。

  三、招生办法

  2018年小学入学儿童年龄为截至2018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是截止2018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6周岁。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升入初中。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社会事业局批准。

  根据合肥市教育局的规定,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律采用网上报名登记,即在“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系统”中进行报名(操作方法、时间安排、登记流程见附件)。

  各小学要做好当年新生、毕业班学生家长报名登记指导、接待咨询、宣传培训等工作,及时召开学生家长会进行网上登记报名培训指导,各初中积极配合小学培训指导工作,确保招生入学工作顺利实施。

  (一)公办学校招生

  1.本区居民子女入学。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行“单校划片”、“两个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的招生入学办法。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户籍所在学区学校入学。

  小学和初中报名登记主要材料: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②房产证;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④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2.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入学实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依据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居住证等材料,统筹安排入学,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随迁子女入学须在6月18日前,到居住证所在区域的接收学校现场审核材料,小学和初中报名登记主要材料:①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居住证(居住证截至2018年8月31日满一年),且居住地在高新区辖区范围的;②在合肥市经商办企业的营业执照或备案的劳动合同;③户口簿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④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材料。

  3.住房承租人子女入学。凡是具有合肥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住房,在我区以单独租赁的成套房屋作为唯一住房并登记备案(在房产部门备案的或由财政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的房屋),由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入学;非合肥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住房,比照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小学和初中报名登记主要材料:①本市无住房证明;②经登记备案且单独租赁的成套房屋租房合同;③户口簿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④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材料。

  4.残疾儿童入学。按照“一人一案”落实好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要按照学区范围,接收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智障儿童少年在区内辅读班就读或在学区内学校随班就读。视障和听障儿童少年可到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就读。扎实开展送教上门工作,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并为其建立学籍,纳入学籍管理,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5.其他儿童少年入学

  (1)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照《关于修订〈合肥市领军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等四个文件的通知》(合人才〔2017〕8号),保障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2)境外人员子女入学。华侨、华人、港澳台胞人员子女和外籍人士子女分别须由区侨(台)务部门、外事部门出具证明,由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入学。

  (3)房产和户籍不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房产在高新区的,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依据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实际居住等材料,统筹安排入学,其中: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有独立房产产权证的,或有独立房产但其房产证办理中且实际入住(购房合同备案日期截至2018年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由区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入学。小学和初中报名登记主要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备案的购房合同、实际居住材料等。

  ②户籍在我区的且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工作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比照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小学和初中报名登记主要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租房合同、备案的劳动合同等。

  (4)适龄儿童少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凭相关证明材料,与我区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政策:

  ①父母一方户口不在我区的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另一方在我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

  ②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人民法院或者民政部门认可的抚养人(与其共同生活的父或母一方)在我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

  ③父母均为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人员的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我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

  ④在我区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在我区内实际居住;

  ⑤烈士子女。

  (二)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依规实行自主报名、免试入学。各民办学校招生方案(含自主招生方案)于6月10前报社会事业局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学校依据招生方案制定、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严禁虚假宣传,欺骗学生和家长,发布后要立即向社会事业局备案。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等方式录取新生。

  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实行志愿填报方式,一个学生最多可选3个民办学校志愿,学校按志愿批次进行录取。学生在选民办学校时不可报名登记公办学校。未录取的学生可进行网上补报名登记,由社会事业局安排入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在高新区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社会事业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中小学校长是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教务主任是具体责任人,建立招生会商协调机制,主动发现并化解热点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和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消除大班额年度目标,2018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不得超过标准班额。

  (二)严格执纪问责。按照《关于落实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合教秘〔2018〕103号)要求,进一步健全招生监督工作机制,完善违规惩戒措施,进行全程监控,确保招生入学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落实问责制度,对在招生过程中违规引发较大社会影响以及其他明显违反招生政策行为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约谈有关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撤销荣誉称号、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理,并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给予按不低于10%的比例核减下一年招生计划、暂停招生或年检不合格等处理。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各学校年度考核、校长绩效考核之中。

  (三)营造宣传氛围。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门户网站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积极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各中小学校要在学校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公示本校招生区域范围和报名入学条件。小学要面向高年级学生及家长宣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招生录取等“三项改革”和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增强学生和家长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形势的了解和把握。

  附件:1. 合肥市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系统操作方法

  2.合肥高新区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咨询举报电话

  3.合肥高新区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时间安排表

  4. 合肥高新区2018年小学学区示意图

  5. 合肥高新区2018年初中学区示意图

  .

  附件1

  合肥市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系统

  操作方法

  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简化报名流程,市教育局会同市数据资源局研究开发“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系统”。入学报名系统操作方法如下:

  (一)公办学校招生

  1.本市居民子女入学

  登记对象:户籍在本市市区的一年级或七年级新生,含“两个一致”情况、房产和户籍不统一情况、在市区有户无房情况。

  登记方式:在“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系统”或APP“合肥通”中的“小学初中报名”端口输入相关信息,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由系统直接匹配至学区学校,一般情况下无需现场审核;房产、户籍不统一的,由房产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一般情况下无需现场审核;有户无房情况需现场审核。

  有户无房情况审核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额户口簿等。

  2.随迁子女入学

  (1)比照随迁子女的“在本市有房无户”情况

  登记对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有房产但没有户籍的一年级或七年级新生。

  登记方式:在“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系统”或APP“合肥通”中的“小学初中报名”端口输入相关信息,由房产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学校,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审核。

  审核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房产证等。

  (2)持有本市居住证情况

  登记对象: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经商或务工,持有本市居住证(居住证截至2018年8月31日满1年)的一年级或七年级新生。

  登记方式:在“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系统”或APP“合肥通”中的“小学初中报名”端口输入相关信息,由居住证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学校,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审核。

  审核材料: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的居住证(居住证截至2018年8月31日满1年)、户口簿、经商办企业的营业执照或备案的劳动合同等。

  3.住房承租人子女入学。

  登记对象:具有合肥市城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住房,以单独租赁的成套房屋作为唯一住房并登记备案的一年级或七年级新生。

  登记方式:在“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系统”或APP“合肥通”中的“小学初中报名”端口输入相关信息,由租住地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符合“房户一致”条件的,安排相对就近入学,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审核。

  审核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租房备案合同等。

  4.其他儿童少年入学

  (1)境外人员子女入学

  登记对象:华侨、华人、港澳台胞人员子女和外籍人士子女

  登记方式:在“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系统”或APP“合肥通”中的“小学初中报名”端口输入相关信息,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审核。

  审核材料:侨(台)务部门或外事部门出具的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等。

  (2)引进人才子女入学

  登记对象:根据《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合组〔2017〕119号)认定的近年来从市域外引进的高级人才(E类)及以上层次人才、江淮(合肥)优才卡获得者等引进人才子女。

  登记方式:在“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系统”或APP“合肥通”中的“小学初中报名”端口输入相关信息,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审核。

  审核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人才证明等材料。

  (3)军人或公派出国人员子女

  登记对象:父母均为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人员的一年级或七年级新生,其户口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市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在我市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在本市区内实际居住;烈士子女。

  登记方式:在“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系统”或APP“合肥通”中的“小学初中报名”端口输入相关信息,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相对就近安排入学,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审核。

  审核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相关证明等材料。

  (4)高校附属中小学招生

  登记对象:科大附属中学、工大附属中学校职工子女。登记方式:在“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系统”或APP“合肥通”中的“小学初中报名”端口输入相关信息,等待学校审核录取。

  (5)特长生招生入学

  登记对象:有体育、艺术特长的七年级新生

  登记方式:在“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系统”或APP“合肥通”中的“小学初中报名”端口输入相关信息,等待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录取。

  (二)民办学校招生

  登记对象:所有的一年级或七年级新生。

  登记方式:在“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系统”或APP“合肥通”中的“小学初中报名”端口输入相关信息,一个学生最多可选3个民办学校志愿,等待学校按志愿批次进行录取,学生在选择民办学校时不可登记报名公办学校。未录取的学生可进行网上补报名登记,由区教育主管部门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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