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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伤保险有望“全覆盖” 建设项目实行先参保再开工

2018-04-26 09:00 合肥晚报

  昨日,安徽省人社厅、交通厅等8部门联合发文,推进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记者了解到,今后建设项目实行先参保、再开工,力争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参保全覆盖。》》》推荐阅读:合肥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征集意见 家具家电建筑废弃物乱扔将被罚款

  长期以来,在工程建设领域,由于人员流动性大、用工不规范等原因,工伤保险得不到落实。然而,工程建设领域又是安全事故的高发地带。对此,安徽省此次出台文件,将全省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努力实现应保尽保,真正做到“工伤优先、项目参保、概算提取、一次参保、全员覆盖”,维护建筑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工伤的权益。

  按照要求,建设项目先参保、再开工,已开工、补参保。各类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监督手续、开工和竣工备案时, 要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把其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强制措施,不参保不予办理。对于本方案下发前已开工的在建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前往项目所在市级社保经办机构补充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

  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或标段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以工程建设项目或标段为单位,原则上在项目或标段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施工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要在工程概算中将工伤保险费用单独列支,作为不可竞争费,不参与竞标,并在项目开工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一次性代缴本项目或标段工伤保险费。覆盖项目使用的所有职工,包括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的农民工。

  对于建设项目参保,各地人社部门将开辟参保“绿色通道”,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使用的农民工参保,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同时,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情况,将纳入企业信用考核体系。未参保项目发生事故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主管部门将责成工程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必要时可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启动问责程序。(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罗敏)》》》推荐阅读:未来合肥将统一发放分类垃圾袋 新建中小学将试点生活垃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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