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陈乔恩状告合肥一传媒公司侵害其人格权 索赔15.5万元
2018-03-19 17:51 庐阳区人民法院
因微信公众号发布《越老越红有原因 陈乔恩也整了你看出来了吗?》、《揭陈乔恩十年整容路 被调侃村姑变女神》等服务宣传软文,合肥一家广告传媒公司涉侵害人格权被明星陈乔恩告上法庭。3月19日上午,该案在庐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推荐阅读:哭笑不得!合肥城隍庙一内衣店内大妈不买东西还偷走店主的饭盒
原告陈乔恩是一线知名华语影视女演员、流行歌手、主持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合肥某广告传媒公司为宣传推广其相关的广告推广服务,于2015年3月28日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越老越红有原因 陈乔恩也整了你看出来了吗?》、《揭陈乔恩十年整容路 被调侃村姑变女神》等服务宣传软文,文中未经许可使用了陈乔恩大量照片作为配图并宣传广告。
3月19日,陈乔恩诉至庐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该广告传媒公司立即停止实施侵犯其肖像权、名誉权的行为。并要求该广告传媒公司公开道歉。此外代理律师代为提出包含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等在内的赔偿金额总计人民币15.5万元。
因被告未到庭,庐阳区人民法院法官未能现场调解,本案当庭未宣判。(张燕 陶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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