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一市民让盛世乐居公司装修房屋引纠纷 违约金迟迟没拿到
2017-11-21 15:55 万家热线
双方约定延期违约金为4200元
11月20日,合肥市民朱女士反映,盛世乐居(武汉)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简称盛世乐居)在给她家装修时延期完工,工程延期违约金一再拖欠,并且存在代替客户签验收文件的情况,双方起了纠纷。对此盛世乐居合肥分公司工程负责人黄经理表示,签字经过了客户默许,至于违约金,正在走公司流程,拿到钱后就会交给朱女士。
市民投诉:装修公司延期完工,延期违约金没拿到
2016年11月份,合肥市民朱女士在网上联系了盛世乐居(武汉)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进行新房装修。
朱女士介绍当时合同规定是两个月完工,但是对方一直拖了一年,直到现在还没入住。
朱女士称,在装修过程中,她发现对方前期承诺购买的品牌也没有兑现,现在负责人全都辞职了,找不到负责人。
“现在合肥分公司全部不认账,工程验收文件全部是他们自己签的。”朱女士气愤地说。
朱女士还介绍,随后她找对方索要4200元的延期违约金,对方承诺给,但是一直没有兑现。
朱女士丈夫张先生与盛世乐居(武汉)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所签的合同注明,施工日期为2016年11月24日至2017年1月24日。
对于工期,合同上注明,工期每拖延一天,由乙方支付甲方工程总造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在朱女士提供的对方公司一名项目经理所签的条子上显示,实际完工为6月23日,属延期完工,延期违约金为4200元。
合同上对于施工日期的规定
公司回应:验收代签字经默许,退款需要时间
11月20日上午,盛世乐居(武汉)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工程负责人黄经理介绍,朱女士家实际早就完工了,只是有些维修没有做好。
对于朱女士反映的购买品牌没有兑现的问题,黄经理称“都是过去的事了”。
黄经理还介绍,负责人辞职了,但是公司还在,公司会对朱女士负责。
黄经理称,验收签字是因为当时微信联系朱女士,对方没有时间,得到了朱女士的默许才签字的,并且只要完工,不签字也代表完工。
对于朱女士所说的工程延期违约金迟迟未到账,黄经理称涉及到现金,需要走流程,所以还在等钱批下来。
“只是时间问题。”黄经理说。
律师解读:客户在合同上签字表示认可条款
在朱女士提供的装修合同中第七条工程质量验收及保障注明:工程竣工后,乙方(盛世乐居)应通知甲方(朱女士)验收,甲方接到通知后应按通知时间参加验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这也正印证了黄经理所说的“不签字也代表完工”。
11月21日下午,12348法律援助服务热线一名值班律师介绍,合同上有明确的条款,客户在合同上签字就已经代表认可条款,如无正当理由,客户不得拖延验收。(韩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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