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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食药监又“揪”出4批次不合格食品 炒货类占了一大半

2017-07-05 17:37 安徽食品药品监督局

  连日的暴雨,也未能阻挡安徽省食药监局对食品安全抽检的脚步。7月5日,安徽省食药监局发布2017年第2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在抽检的115批次食品样品中,有4批次不合格,合格率96.52%。不合格食品中,炒货类占了一大半,原因是过氧化值和霉菌超标。推荐稿件:合肥一男子因琐事在明光路一宾馆内用刀捅死妻子 家中儿子年仅3岁

  连日阴雨 炒货变质

  安徽省食药监局本次共抽检了5类食品115批次样品。其中,餐饮食品16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7批次,蜂产品22批次,均全部合格。

  在抽检的20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中,3批次有不合格。分别是安徽廷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葵瓜子(原香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超标;淮北市名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卤味花生,淮北市家友炒货厂生产的南瓜子,均霉菌超标。

  省食药监局相关专家介绍,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是否氧化变质,其超标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而霉菌超标主要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生产工器具等设备设施清洗消毒不到位或产品储运条件不当而导致。

  不合格食品均下架

  另有1批次蔬菜制品不合格,即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县新竹服务区经销的,标称黄山市徽粹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野茶笋,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山梨酸为防腐剂,添加到食品中可以抑制微生物的生长,可延长产品保质期。生产企业依靠添加防腐剂来控制细菌繁殖,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量超范围使用防腐剂,或者未准确计量。

  目前,上述抽检不合格产品,安徽省食药监局已要求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药监管部门,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

  省食药监局提示广大消费者,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罗晓薇 石跃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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