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合肥阜阳北路高架凌晨发生一起车祸 司机涉嫌酒驾致1死1伤

2017-06-20 15:33 综合

  6月19日夜11时许,合肥阜阳北路高架桥往天水路方向,发生一起车祸。据现场目击者称,车祸疑为追尾事故,事故致一人当场死亡一人重伤,伤者当时已被送往医院抢救中。》》》推荐阅读:利用职务之便狂敛财 合肥市医保中心一科长因受贿24万落马

  6月20日,从合肥警方处获悉,事故原因疑一辆车司机酒驾引发两车相撞,该车随即从事故现场逃逸,不过司机很快被警方逮捕。

  目前,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酒后驾车的危害

  1.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3.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4.心理变态。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

  5.疲劳。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

  酒后驾车致人死亡处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推荐阅读:合肥“大水缸”不是垃圾场 董铺水库被人偷倒建筑垃圾400多吨

 
最新评论
发布

热门资讯

万家热线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51-65369640

Copyright © 2006-2023 365ji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