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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公交专用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拟允许社会车辆“分时借道”

2017-01-19 06:58 合肥晚报

公交专用道公交专用道

  去年以来,合肥不少主干道划出了“公交车专用道”,对此一些私家车主犯迷糊了,空荡荡的“公交车专用道”咱能不能走?日前,《合肥市公交专用道管理暂行办法》、《合肥市公交线路站点设施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1月23日前,市民朋友都可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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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行规则将允许“分时借道”

  合肥机动车辆已进入“百万时代”,随着私家车的快速增长,路面交通压力也是与日俱增。在这种情况下,公交车专用道很难真正“专用”。因而,《合肥市公交专用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分时专用”、“借道通行”。

  “无BRT运营的公交专用道实行分时专用,除高峰时段(7:00-9:00,17:00—19:00)社会车辆可以借道通行;有BRT运营的公交专用道不实行分时专用。”就目前来看,除了徽州大道、长江路等几条主干道设有BRT,合肥的公交车专用道对私家车影响并没有那么大。

  根据征求意见稿,公交车辆在公交专用道内行驶也不可“任性”。公交车需按照通行顺序行驶和停靠、驶离站台,不得超速行驶、违法超车,不得随意在站台外停车上下乘客;行经道路交叉路口时,应当按照需行驶方向提前驶入导向车道;遇交通管制等情况时,服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挥和调度;公交车如前方有障碍时可以借用相邻车道,超越障碍后应当驶回公交专用道。

  如果违规占用公交车专用道,私家车车主将面临相应的处罚。而且,公交车辆上安装的车载以及公交专用道配建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资料,将能作为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占用公交专用道等违法行为的依据。

  校车、救护车享“特殊待遇”

  在专用时段,社会车辆不得行驶到公交车专用道。但是,也有特殊情况存在。按照征求意见稿,校车、消防车、救护车等车辆,都可以享受到“特殊待遇”,也就是在专用时段使用公交车专用道。

  在征求意见稿中,列举了几类特殊情况。其中,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抢险救援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环卫清扫车辆、园林施工养护车辆作业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借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公交车辆有义务避让;校车、黄牌载客车辆允许借用公交专用道通行,但不得有在公交专用道停靠上下乘客等影响公交车辆正常通行的行为;在不影响公交车辆正常通行的前提下,允许巡游出租车在路侧式公交专用道内上下客,上下客后应当立即驶离公交专用道,不得滞留,或故意低速行驶揽客。

  此外,遇到交通管制或突发事件时,其他社会车辆可以在现场交通警察的指挥下借用公交专用道通行,并应在通过管制区域和事发地点后立即驶离公交专用道。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允许的其他情形,也允许专用时段使用公交车专用道。

  公交车站30米内严禁停靠

  一直以来,出租车、网约车在公交车站点上下客的行为时有发生,今后这种行为或将被处罚。《合肥市公交线路站点设施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除公交车辆外其他车辆严禁在公交站点停车区域30米内停靠”。

  “在站点设施上乱涂、乱刻、乱画或者擅自张贴宣传品和小广告的,由城管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除此以外,可能被禁止的行为还包括:利用站点设施违法建设构筑物的,经规划部门认定后,由城管部门依法查处;公交车辆应当在公交站点有序停车上下乘客,除公交车辆外其他车辆严禁在公交站点停车区域30米内停靠,违反规定者,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适时推进公交信号优先

  征求意见稿称,公交专用道的建设和改造纳入合肥市大建设计划。新改建城市道路应结合公交专用道专项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公交专用道。

  征求意见稿明确,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公安交警支队应当根据道路通行状况,在公交专用道道路交口适时推进公交信号优先工作。

  公交站点建设优先考虑港湾式

  在公交站点设施建设上,征求意见稿称,(设计)新建、改造站点设施应与城市整体风格相协调,优先考虑港湾式。有条件建设公交候车亭(廊)的地方,公交候车亭(廊)、站牌架、站务用房等原则上采取一体化建设。

  (建设)站点设施的建设和改造纳入合肥市大建设计划。新改建道路一年内无开通公交计划的,可暂缓建设站点设施,但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预留公交站台和停靠港湾。新开通公交线路的路段暂未建成公交站台的,由站点设施运营管理单位制作安装临时站牌,设置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1月23日前市民可提出意见

  征求意见稿称,上述两个办法均自2017年2月1日起实行,有效期2年。合肥市法制办表示,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于2017年1月23日前提出宝贵意见并留下有效联络方式。

  意见反馈方式:1.传真电话:(0551)63538452;2.电子邮件:570681001@***.com;3.邮寄地址:合肥市东流路100号市政务中心一区B座2406市政府法制办文件审查处。(综合合肥晚报、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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