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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九溪江南小区业委会遭业主质疑 两名成员为物业人员近亲属

2016-05-24 17:17 肥西县桃花镇政府物业办

  近日,合肥市九溪江南小区不少业主反映,小区内存在多项问题,但是物业公司却不作为,而作为监督者的业主委员会也站在物业公司一边,“甚至在业主委员会中存在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业主说道。那么,事实真如业主所说吗?

  业主:业委会成员是物业工作人员近亲属

  据了解,近几年来,九溪江南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矛盾日益突出,成立业主委员会被提上日程,2015年,九溪江南小区经肥西县房产局物业办备案正式成立了业主委员会。

  可是,小区业委会成立后,居民们发现问题并没有被解决。5月24日上午,在位于芙蓉路与松林路交口的九溪江南小区内可以看到,小区消防通道上,被电动车和杂物“占领”,在小区内的道路上,车辆随意停放在绿化带上。

  小区内的业主们表示,多次和物业公司反映,也要求业主委员会督促物业公司整改,但都不见业主委员会作为。于是,业主们要求清查业委会成员,从文件资料中,大家找出了“猫腻”:有两名业委会成员与物业工作人员是近亲属关系。

  物业公司:是合法成立的业委会

  对此,九溪江南小区所属合肥科园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他们是根据《合肥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并在相关政府部门指导下,合法成立的业主委员会。

  该负责人出示了一份物业公司起草的《九溪江南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该负责人表示,在《规则》中,他们明确规定了业主委员会成员不能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为配偶关系。“业主举报的两名业委会成员和物业公司人员并没有配偶关系存在,我们是符合规定的。”

  物业办:两名业委会成员被清理

  那么,这两人真的是如物业公司负责人所说,当选为业主委员成员是合法的吗?24日上午,肥西县桃花镇政府物业办工作人员表示,对于业主举报的两名业主委员会成员,他们已经调查核实,其中一名业主委员会成员已离职。

  该工作人员表示,物业公司在《九溪江南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擅自更改了《合肥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中的相关条例,在之前业委会成立过程中,肥西县桃花镇政府物业办的确存在工作上的失误。

  据该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合肥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业主本人、配偶及其近亲属在本区域内物业服务性工作的,不得成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在接到九溪江南小区业主投诉后,肥西县桃花镇政府物业办便展开调查,“其中一名业委会成员当场辞职,另一名成员在外地,也是不符合规定的成员,等他回来后,我们会处理。”

  肥西县桃花镇政府物业办工作人员表示,下一步他们将督促合肥科园物业公司对小区进行整改。(黄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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